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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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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条例概览
核心目标
提升失能老年人生活品质,促进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适用于聊城市行政区域内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及相关活动。
关键定义
• 失能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含失智)。
• 特困失能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能力的失能老年人。
• 照护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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