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玲、陈德贵、肖湘。 本文件首次发布。
本文件规定了遂宁市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南的术语和定义、资质要求、职责、制度要求、人员要求、场所要求、质量管理要求、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线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线上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单位的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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