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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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云林规[2022]4号
发布日期 2022-09-08
实施日期 2022-09-08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云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为切实做好重大项目林草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完善《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林规〔2022〕1号)有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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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pdf 【0.20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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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的补充通知概览
核心内容
1. 天然林地使用要求
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经营性项目仅限使用天然灌木林或郁闭度≤0.5的天然乔木林。
特殊情况(如重大经营性项目):需提交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审批。
2. 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使用要求
使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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