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

浏览次数:379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16-08-19
实施日期 2016-09-01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黑龙江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pdf 【0.42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概览
核心内容
1. 适用范围适用于黑龙江省辖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2. 工作方针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3. 责任主体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森林经营单位及个人均有防火责任。
关键措施
预防机制
划定森林防火期(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1月15日)和高火险区。
禁止防火区野外用火(如烧荒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匹配度 0.821)
  • 黑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条例(1996) (匹配度 0.738)
  •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匹配度 0.711)
猜你喜欢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