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现将《河南省202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河南省202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pdf 附件1 2021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清单.docx 附件2 2021年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建设清单.docx 2021年4月30日 主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督办:省环境监控中心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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