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整改老旧装置安全隐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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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晋安办发[2022]97号
发布日期 2022-06-24
实施日期 2022-06-2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山西省运城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长治市政府安委办:
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晋安发〔2022]2号)和省政府安委办《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晋安办发〔2022〕27号)、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等要求,省政府安委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18套老旧装置开展了深度评估。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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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附件
关于立即整改老旧装置安全隐患的通知.pdf 【1.54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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