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衡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玲芝、李玉欣、耿艳青、何佳、刘博、贾敬亮、刘芳、张楠、王丽娟、崔荣飞、王岩。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防疫人员防护的一般原则、 诊断、畜禽扑杀与无害化处理人 员的防护、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防护及健康监测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密切接触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动物防疫人员、检疫人员或可能被感染的畜禽场工作人员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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