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全知科技(杭州)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贝壳找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勤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上海工业控制安全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华东师范大学、浙江鹏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贤刚、胡影、徐羽佳、范为、孙硕、郭铁涛、李汝鑫、贾雪飞、王昕、王佳敏、苏丹、白晓嫒、武杨、赵冉冉、杨建媛、严少敏、刘笑岑、罗治兵、陈雪秀、白阳、周辰炜、刘行、王姣、王秉政、闵京华、王劲松、章娅玮、张冰烨、张屹、刘凯红、张朝、衣强、孙铁、李正、李俊、裴庆祺、魏玉峰、朱通、邓婷、孙彦、陈舒、张宇光、徐国爱、蒲戈光、刘虹、陈铭松、邹楠。
本文件提出了个人信息安全工程的原则、目标.阶段和准备,提供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在需求、设计、开发、测试、发布阶段落实个人信息安全要求的工程化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含信息系统),为其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个人信息安全措施提供指导,也适用于组织在软件开发生存周期开展隐私工程时参考。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网络产品和服务”简称为“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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