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浏览次数:204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交通部令第14号
发布日期 1990-03-03
实施日期 1990-03-03
发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全国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1990年1月11日国务院批准 1990年3月3日交通部令第14号发布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pdf 【0.37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1990年)概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沿海水域内船舶/设施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碰撞、火灾、沉没等6类)
渔业船舶、军用船舶等特殊类型适用专门规定
二、管理机构
港务监督机构为法定实施机关
三、核心流程
1. 事故报告
须立即口头报告+48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书
报告需包含船舶信息、事故详情、损害程度等
2. 调查程序
港务监督主导调查,有权:
询问人员
调取航行记录
检查船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国令第732号 (匹配度 0.77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7号 (匹配度 0.768)
  • 暴露参数调查基本数据集 HJ968-2019 (匹配度 0.762)
猜你喜欢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HJ2.3-2018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09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