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提出。 本文件由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宿迁农科所、淮阴师范学院、宿迁市宿城区园艺技术推广站、宿迁市黄墩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信海、王腾、王方、葛永春、朱传坤、张高伟、周翰林、单金峰、叶建勇。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确立了稻虾田秸秆生态利用技术的程序,规定了稻虾田秸秆生态利用的田块要求、机具选择与使用、秸秆处理、水草对秸秆的利用、底栖饵料对秸秆的利用、小龙虾虾苗对秸秆的利用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生产档案管理的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宿迁市范围内稻虾田秸杆生态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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