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毒防尘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88/SC 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建安检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勇毅、丁宙胜、姜亢、郭建中,赵容,柯鑫。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监察的原则、程序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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