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472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豫环文[2015]289号
发布日期 2015-12-30
实施日期 2015-12-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河南省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各环评机构:
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开放的环评市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经营秩序和从业行为,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加强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原《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pdf
2015年12月30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pdf 【0.29 M】 下载  |  查看
相关推荐
  • 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豫环文[2019]243号 (匹配度 0.744)
  •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 (试行) 豫环文[2016]116号 (匹配度 0.717)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面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环文[2016]174号 (匹配度 0.685)
猜你喜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及修改单 HJ482-2009
  • 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
  •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5-2017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