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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概览
1. 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
• 目的: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护环境。
• 适用范围: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维护、保护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2. 基本原则
• 原则: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用。
• 责任主体:市水务部门为主管部门,区水务部门负责本区域管理,其他部门协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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