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甘肃省循环经济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兰州大学、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云超、朱浩、王博、朱健勇、蔡圃、戴南昌、刘爱军。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规范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各市(州)、县(市、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的建设和改造。对报废汽车、危险废物、严控废物、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废弃电子产品、电池、医疗器械等其它特定废旧物品的回收、处理、利用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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