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

浏览次数:363
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发布日期 2002-05-30
实施日期 2002-05-30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2002年3月1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5次会议通过  2002年5月30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批准)

适用范围

暂无相关说明

文件预览
原文附件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pdf 【0.13 M】 下载  |  查看

附件概览

AI版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概览
核心宗旨
以"保护为主、全面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为方针,规范苍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
保护范围划分
1. 地理界限
东坡海拔2200米以上,西坡2000米/2400米以上,南至西洱河北岸2000米,北至云弄峰余脉。
2. 功能分区
核心区(海拔3000米以上)、缓冲区(2600

此概览由AI大模型生成。对结果是否满意?

0

0

相关推荐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匹配度 0.904)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1) (匹配度 0.841)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 (2004修订) (匹配度 0.768)
猜你喜欢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HJ549-2016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部令第15号
  • 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
广告资讯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分类管理名录类别
收起
  • 所有行业
  • 评论
  • 收藏
  • 微信扫一扫

    分享
  • 反馈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