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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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分类 法律法规-地方文件
文件编号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3)
发布日期 2022-09-29
实施日期 2022-10-24
起草单位
适用区域 安徽省马鞍山市
是否有效 有效
国民经济代码
前言

为了保护长江江豚,维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完整性和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经与南京市、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研究,结合本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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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pdf 【0.38 M】 下载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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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版

马鞍山市长江江豚保护决定概览
1. 适用范围与原则
适用区域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长江江豚及其生境的保护活动。
保护原则生态优先、统筹协调、严格监管;实行物种与生境保护相结合,以就地保护为主,必要时采取迁地保护。
2. 责任主体与工作机制
政府职责纳入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保护管理。
协同保护上下游、左右岸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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