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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废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环保厅领导,你们好。1、关于固废的问题,我在《固废法》第十二条看到"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这样的规定,不知安徽省的相关城市是否进行发布?如若已发布请给与连接网址,如若未发布请说明原因,谢谢!2、我想了解铜陵市的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贵单位能否提供。谢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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