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2021年第1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1-01-08 |
| 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起草单位: | 实施日期:2021-01-08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广西大部分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城江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站监测人员长期从事重金属、类重金属砷等剧毒物质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中第三点:“关于环境监测人员待遇保障 为明晰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对环境监测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合理保障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范围为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广西大部分监测站已参公,故监测站无法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还请明示,广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监测人员是否能享受此项监测津贴?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04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 号),“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对应职称为“工程师”。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现咨询,注册环保工程师是否对应苏职称〔2021〕8号文中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工程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12-31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2021-12-03 |
73
|
||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文:降低监理工程师等13项职业资格考试要求 |
|||
| 环评互联网 | 2022-03-16 |
59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