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自然资源发[2020]95号 | 分类:法律法规 | 发布日期:2020-06-18 |
发布部门:自然资源部 | 起草单位: | 实施日期:2020-06-18 |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领导,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注释1: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暂采用2021年6月从自然资源厅领取的生态保护红线数据,该版本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海洋局联合行文上报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以最终批准确定的版本为准,今后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管控要求发生变化,则相关内容随即自动更新调整;一般生态空间后续与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 据了解,广西生态红线已于2021年4月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目前属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复核阶段(就是说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我公司有一个矿山项目,按照旧的广西生态红线方案,涉及生态红线。但是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就是说按照2021年4月版广西生态红线,项目不涉及生态红线,但这个版本国家相关部门尚未批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于2021年7月30日发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相关文件发布时序,针对项目是否涉及生态红线,是否可以直接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21〕8 号)中关于生态红线相关规定进行判定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07
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中明确,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但在基层实践中,还存在因婚配嫁娶、户口分离而产生的新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需求,部分农牧民因生活水平、历史原因等,一直未建设基本养殖设施,是否可以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此外,农牧民是否可以在现有的养殖棚圈设施和牲畜活动场地内,申请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保障基本生产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0-24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司正在开展一个光伏的环评工作,在环评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特请教咨询。项目用地为租用虾塘用于光伏项目建设,经建设单位咨询自然资源部门,项目所租用虾塘一部分位于陆域,一部分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但虾塘不具备与附近海域进行海水交换能力;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红线,但评价范围内分布有海洋生态红线。针对本项目这种情况,本项目环评类别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 4415;太阳能发电 4416(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4419(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编制环评报告表,还是根据“五十四、海洋工程-151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类工程”编制环评报告表+生态专题? 恳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给予指导为盼。谢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2-05
近年来,多份文件、法规、规范等都要求城市建立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各部门的规范标准中,“备用水源、应急水源”的定义、功能、保护区划定、防护要求等不统一或不明确,导致城市应急水源、备用水源的设置和保护管理存在问题。问题:(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在适用范围中明确该规范适用于备用水源,请问是否也适用于应急水源?如果不适用,应急水源的水源地保护区如何划定?(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是否适用于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如果不适用,应急水源、备用水源的保护区如何管理防护?(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一级保护区“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水污染防治法》对应的条文表述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后者未将“种植”列入禁止内容,请问: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是否允许有耕地、果园、经济林木之类的种植活动?建议:建议联合环保、住建、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明确“应急水源、备用水源”的定义、功能、水质要求、保护区划定及防护管理要求等。谢谢!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19-06-11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 |
自然资源部丨深入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 |
|||
环保有个号 | 2022-03-18 |
![]() |
![]() |
自然资源部:地下水资源评价&统测技术技术要求等3相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 |
|||
地下水环境网 | 2022-03-21 |
![]() |
![]() |
自然资源部:地下水资源评价&统测技术技术要求等3相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 |
|||
地下水环境网 | 2022-03-20 |
![]() |
![]() |
自然资源部 | 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 |
|||
自然资源部 | 2022-05-30 |
![]() |
![]() |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等3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
|||
自然资源部 | 2022-07-12 |
![]() |
查看全部资讯内容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文件编号:无 | 标准名称: 浙江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试行) | 发布日期:2024-12-31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GB/T 13923-2006,2.1基础地理信息] |
文件编号:DB63/T2124-2023 | 标准名称: 国土空间规划 信息要素分类与编码规则 | 发布日期:2023-06-01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青海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来源: GB/T 13923, 定义3.1] |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文件编号:DB36/T2033.2-2024 | 标准名称: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规范 第 2 部分:县级 | 发布日期:2024-10-12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江西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来源:GB/T 13923-2022,2.1] |
natural resource information
文件编号:DB32/T4515-2023 | 标准名称: 自然资源信息公共数据元规范 | 发布日期:2023-07-25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江苏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表征自然资源学科研究对象、理论、方法、数量、质量以及开发、利用、保护等的信号和消息。 |
fundamental geographic information
文件编号:DB33/T2151-2018 | 标准名称: 城镇建成区调查技术规范 | 发布日期:2018-10-15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浙江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作为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和空间分析基础的地理信息。 |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