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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关于厂区旧址是否重做土壤调查报告问题的请示
土壤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年4月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对横县万力隆皮业有限责任公司旧址生产区(在产)组织开展了土壤监测,在我公司旧址生产区内共布设了3个土壤监测点位,监测因子为砷。3个土壤监测点位中砷的监测结果均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但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管控值。 根据2020年2月获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横县万力隆皮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搬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审〔2020〕32号)中“2.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2018.8.1实施)的有关规定,对现有工程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如果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初步调查发现现有工程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当参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等活动。 3.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修订)的有关规定,拆除现有工程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前,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 现我公司旧址内已终止生产经营活动,部分相关建设物已拆除,是否需重新编制土壤调查报告? 特此请示,盼复。 横县万力隆皮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6-15

关于奶牛场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是否为干清粪的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项目牛舍为半铺垫料,即采食通道为水泥硬化地面,并设置刮粪机将采食通道上的粪尿收集至粪沟,经回冲系统将粪沟内粪污由格栅机去除杂物后进入各个中转池,中转池内配置排污泵,将粪污泵送至集粪池内进一步固液分离;挤奶厅少量牛粪通过人工清粪后运送至分子膜发酵棚,挤奶厅冲洗台面、设备、罐体等产生的污水收集到奶厅外的冲洗池,冲洗池内冲洗废水由粪污泵送至集污池进行固液分离;固液分离后的液体,一部分约10m3/d回冲于牛舍粪沟,减少新鲜用水量,其余部分进入液体池,泵送至黑膜厌氧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最终存放于尾水暂存池。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养殖场清粪工艺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5〕425 号文)明确指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养殖场所采用的清粪工艺不将清水用于圈舍粪尿日常清理,粪尿产生即依靠重力离开猪舍进入储存池,大大减少了粪污产生量并实现粪尿及时清理;粪污离开储存池即进行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并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没有混合排出。我部认为,该清粪工艺具备干清粪工艺基本特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根据环办函〔2015〕425 号文,该奶牛场粪尿进入集污池后立即进行固液分离,分离的干物质进行高温好氧发酵,液体去往黑膜厌氧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干物质与液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完成后全部综合利用,未混合排出,基于上述粪污工艺,该奶牛场采取的工艺是否干清粪工艺? 以上征询特呈,恳请贵厅给予答复为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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