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件编号:法释[2023]7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08-08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3-08-1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件编号:法释[2015]2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14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5-12-16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件编号:法释[2016]25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6-11-04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6-11-0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件编号: 法释[2022]12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2-04-06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2-04-09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文件编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8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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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关于明确监测报告作为刑事案件证据建议的回复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目前地方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对出具监测报告的主体产生了歧义,分为两种意见:1、是必须以环保部门所属的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才能作为证据使用;2、第三方即社会化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建议环保部会同人民法院明确出具监测报告的监测主体,以便地方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统一认识,有效打击环境犯罪。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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