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关于新型特种复合(混)肥料生产项目行业类别及选址的问题
其它 综合业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一个拟建项目主要生产复混肥,主要原辅材料为:尿素、硫酸铵、磷酸一铵、硫酸钾、磷酸氢二胺、氯化钾、硝酸磷肥等,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材料→计量投料、搅→粉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计量包→入库,项目拟选址位于社区的村中,项目厂界与村中最近距离约70米。此项目是否属于化工类项目,选址是否符合所属行业的要求,此项目是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建化石和化工生产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501号),是否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新建化石和化工生产项目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石化[2021]501号)的要求进入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 望回复为盼!非常感谢!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7-26

废轮胎破碎加工项目选址环境准入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影响评价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建设单位为回收废旧轮胎进行破碎、加工,打粉(物理过程),产品为橡胶粉和铁丝,生产过程中无硫化、碳化工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1号),本环境准入指导意见适用于废塑料回收、破碎、热熔造粒等废塑料直接再生或改性再生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主要包括PET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 项目回收废旧轮胎进行破碎加工回收橡胶粉和废铁丝,是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是否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再生塑料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要求进入产业园区、工业聚集区?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哪一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5-27

关于参公的环境监测人员能否享受监测津贴的回复
其它 生态环境监测

广西大部分的环境保护监测站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金城江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件调查监测和应急监测等工作,监测站监测人员长期从事重金属、类重金属砷等剧毒物质监测工作。根据环保部《关于环境监测上划垂直管理的几点建议的回复》中第三点:“关于环境监测人员待遇保障 为明晰环境监测事权与支出责任,我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85号),对环境监测经费予以重点支持保障。为完善环境保护监测岗位津贴政策,经国务院批准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合理保障环境监测人员的待遇。” 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规定执行范围为事业单位,没有考虑到广西大部分监测站已参公,故监测站无法享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接触有毒有害工作职工的关心。还请明示,广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监测人员是否能享受此项监测津贴?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04

加油站是否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中第4条中的矿物油类的贮存场所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①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物; ②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物; 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和废弃矿坑储存油类、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农药等; ④设置化工原料、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贮存场所或者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和转运站; ⑤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选冶等活动。 本项目为加油站新建项目,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建设与第④条类似,请问加油站是否属于矿物油类的贮存场所?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是否能建加油站?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3-21

关于项目是否可以按照新建项目开展环评的问题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领导好。现有个问题想要咨询。 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投资集团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配煤堆场项目一期工程(含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环复字﹝2011﹞357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配煤堆场1个和铁路专用线1条。该项目于2012年完成了填海,截止日前,其他建设内容未建设。 期间,由于企业变更、资金等因素,“北环复字﹝2011﹞357号”批复的煤堆场及铁路专用线未能全部建设(仅完成了煤堆场填海部分)。由于项目设计的深入及铁路专用线线位布局的变化,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该公司收购了广西投资集团北海实业有限公司)拟对铁路专用线重新立项并开展前期工作。 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4月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能广投北海煤炭储运配送中心铁路专用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中的铁路专用线实为2011年环评批复中的铁路专用线(选线略有变动)。现我公司是否可直接按照“桂发改交通〔2022〕365号”核准文件建设内容,按照新建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

2022-08-19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术语

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demonstration eco-industrial park in Guangxi zhuang autonomous region

文件编号:DB45/T1944-2019 标准名称: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日期:2019-05-31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适用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 实施日期:无
中文释义:指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以工业产业为主导的城市新区依据循环经济理念、工业生态学原理和清洁生产要求,并符合本标准和其他相关要求,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定程序通过评定,被授予相应称号的新型工业园区。

查看全部术语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