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企业咨询,企业拟增加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提高产品表面质量,提高产品附加值,具体工艺:构件-酸洗-水洗-助镀(氯化锌、氯化铵、防爆剂)-热镀锌-水冷-钝化。经咨询省内省外专家,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不属于电镀;同时查阅安徽省内部分城市审批的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项目及环评批文也未明确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属于电镀(地下水、土壤等因素判定等级),例如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9月04日下达的《关于安徽盛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万件热镀锌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亳环书【2024】16号)》、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01月31日下达的《关于合肥日月热镀锌有限公司合肥日月热镀锌有限公司热镀锌加工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环建审【2024】6号)》以及正在进行批前公示、征求意见稿的项目等等,环评文本、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环评批复等等文件均未指出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属于电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等均把“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单独拿出来表述。如若属于电镀,是否需要省厅环保预审;如不需要,烦请给出文字答复,以方便其他参考。谢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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