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尊敬的领导,您好!本项目牛舍为半铺垫料,即采食通道为水泥硬化地面,并设置刮粪机将采食通道上的粪尿收集至粪沟,经回冲系统将粪沟内粪污由格栅机去除杂物后进入各个中转池,中转池内配置排污泵,将粪污泵送至集粪池内进一步固液分离;挤奶厅少量牛粪通过人工清粪后运送至分子膜发酵棚,挤奶厅冲洗台面、设备、罐体等产生的污水收集到奶厅外的冲洗池,冲洗池内冲洗废水由粪污泵送至集污池进行固液分离;固液分离后的液体,一部分约10m3/d回冲于牛舍粪沟,减少新鲜用水量,其余部分进入液体池,泵送至黑膜厌氧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最终存放于尾水暂存池。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养殖场清粪工艺问题的复函”(环办函〔2015〕425 号文)明确指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养殖场所采用的清粪工艺不将清水用于圈舍粪尿日常清理,粪尿产生即依靠重力离开猪舍进入储存池,大大减少了粪污产生量并实现粪尿及时清理;粪污离开储存池即进行干湿分离和无害化并全部实现综合利用,没有混合排出。我部认为,该清粪工艺具备干清粪工艺基本特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根据环办函〔2015〕425 号文,该奶牛场粪尿进入集污池后立即进行固液分离,分离的干物质进行高温好氧发酵,液体去往黑膜厌氧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干物质与液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完成后全部综合利用,未混合排出,基于上述粪污工艺,该奶牛场采取的工艺是否干清粪工艺? 以上征询特呈,恳请贵厅给予答复为盼!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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