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

文件编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3-11-30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4-01-01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

文件编号:国家林业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17-06-28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17-07-0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文件编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3号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2021-02-0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文件编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农业部第1号令1989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1988-12-10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1989-01-14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文件编号:国家林业局农业部第4号令 分类: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1999-09-09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农业部 适用区域:全国 实施日期:1999-09-09

查看全部政策内容

热点问答

关于旅游码头布置1个100客位的客运泊位,泊位长度34.5m环评编制类别的问题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您好,我司准备于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核心区范围内建设一座旅游码头,布置1个100客位的客运泊位,泊位长度34.5m,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报告书,“其他”编制报告表。 名录中提到,环境敏感区为“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即为(一)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第三条(二)中的除(一)外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重要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是否属于名录中第三条所述的环境敏感区,是否应作报告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4-18

关于生态红线湿地二级管控区管控要求疑问的回复
自然生态 综合业务

根据《江苏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重要湿地二级管控区管控要求为“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以外,禁止从事下列活动:开(围)垦湿地,放牧、捕捞;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挖砂、取土、开矿;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鱼类洄游通道,采挖野生植物或者猎捕野生动物;引进外来物种;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其中的“开矿”是否指的是在湿地水域范围内的表层开采?如果是地表之下1km左右的深层的盐矿开采,采用定向钻方式,在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不涉及地表水及地下水含水层,是否满足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管控要求?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9-11

查看全部热点问答内容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