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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
其它 综合业务

您好!我是一名在读博士生,想了解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实施情况,在网上查到2017年吉林省厅颁布了《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吉环发[2017]33号),2018年开始实施,问题: 1、2018年是吉林省第一次开始全面实施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吗? 2、自全面实施以来,历年评价结果数据是否公开?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如果未公开,可否将相关信息发到我的邮箱,仅用于研究。 3、吉林省在2018年之后是否对评价办法进行过更新? 4、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有那些? 非常感谢您拨冗回信,如果方便希望与贵厅相关同事电话或邮件联系,望支持!谢谢!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7-14

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的咨询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综合业务

某公司是在广东省设立的铅蓄电池销售公司,在江苏省内/重庆市内设立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子公司,该公司能否在吉林省申请办理《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在江苏省内/重庆市内的子公司场所设置“集中转运点”、为满足客户需求而为客户收集转运废铅蓄电池?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9-09

关于继续教育
其它 综合业务

安徽省环保厅:本人于2017年12月直接认定环境工程工程师职称(硕士工作满3年),由于公司环保部门刚组建,对于继续教育及职称相关信息未能及时关注,错过了2018年5月份组织的继续教育。对于继续教育方面有以下问题,希望能得到解答:环境工程继续教育每年是否只组织一次?若错过时间,是否有其他参与继续教育并获得证书的途径?在人社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思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专业科目的学习,是否可以?解答以上问题的同时,希望省厅领导能告诉我下一步要怎么办(职称方面)。非常感谢!环保人:马原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08-20

注册环保工程师是否对应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系列的工程师职称?
其它 综合业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 号),“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对应职称为“工程师”。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系列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五个层次,对应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现咨询,注册环保工程师是否对应苏职称〔2021〕8号文中的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工程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5-12-31

环评写明夜间不生产但实际上夜间进行生产是否违法
噪声与振动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北京骏泽鑫业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企业原环评写明夜间不生产,环评的噪声评价根据昼间标准得出评价结论。但实际上企业夜间也生产,噪声超过夜间的标准。该项目为现有项目补办环评,夜间生产情况在报批环评前就存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环评弄虚作假或者建设项目重大变更?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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