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做环保验收过程中,发现一个企业总量指标不够无法继续验收,管理部门说需要重新报批环评,但是我们找到南京的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验收阶段排污总量变动环境管理的通知(宁环办〔2016〕64号)》,南京市有明确的管理要求,但是我们没有找到环保部的相关要求。请问,环保部对于此类问题有无具体的解决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6-26
我司今年计划开展一新项目,现在正在准备环评。该项目为天然气管道项目,管道全长4800米,从中石油西气东输龙池分输站接出,最终敷设至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围墙外1m。本项目管道共涉及两处生态红线,分别为省级生态红线“城市生态公益林”和南京市生态红线“滁河洪水调蓄区”。本项目经过“城市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的距离约710m,采用直埋敷设和定向钻穿越;本项目经过“滁河洪水调蓄区二级管控区”的距离约160m,采用定向钻穿越。本项目起始站龙池分输站位于“城市生态公益林”内,项目始末站位于滁河两侧,因此本项目无法避免这两处生态红线,城市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无天然林。本项目为天然气管道项目,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结束后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项目整体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可修复。1、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公益林和洪水调蓄区的管控要求。2、是否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文中允许建设项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4-15
尊敬的省厅领导:我是一名来自深圳的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从1991年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一直从事基层环境监测技术工作29年了,从未脱岗,从2002年被聘高级工程师并全面主持监测站技术工作至今也有19年了,监测站历年均获得上级部门和领导的肯定和表彰,尤其是近三年来在深圳市治水提质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率先完成监测执法垂直管理过程中成绩突出,我连续三年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今年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领导支持下参加正高职称评审,但申报材料被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拒收,理由是论文发表于非核心期刊(该问题已向省人事厅反映并获明确回复,但学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并未采纳)。在长期的基层环境监测站工作中,我和我们团队在深圳市曾是第一个研究并实施河流生态修复、第一个研究并制造出生物柴油、研究并绘制出第一张噪声地图等,衷心盼望省厅领导和同志能在多给基层技术人员倾斜和多听取用人单位意见方面给予明确指导和多多关照!衷心感谢!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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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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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 2022-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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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率先发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分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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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互联网 | 2022-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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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东莞市零散工业废水管理条例》(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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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实战 | 2023-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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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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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网 | 2023-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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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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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土壤 | 20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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