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国务院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公告2016第68号)未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请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是否已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3-21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停征排污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8〕4号)中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减免及缓缴排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3〕38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1号)、《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批准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的复函》(财综〔2003〕2号)等有关文件同时废止。 按上述文件要求VOCs不再征收排污费,是否需要征收环保税,如果需要征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附表中“大气污染物当量值”规定的污染物仅有44项,是否可以认为VOCs征税的范围仅为表中的44项。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3-06
尊敬的领导: 您好,此次主要咨询一下有关于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在做环保验收的事宜,设备厂家的设备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供货的时候其证书在有效期内,但是现在准备要做环保验收的时候突然发现设备的认证证书有效期过期了,厂家回复新的认证可能暂时下不来。 1.这个时候还可以正常按照HJ 353-2019和HJ 354-2019进行正常的环保验收吗? 2.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跟环***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在进行设备环保验收是必须要提供的吗?而且必须是在有效期的吗? 3.假如厂家设备更新换代,购置的设备好几年后再安装是不是也存在认证过期无法验收? 以上咨询,盼复。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10-29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这次改革的顶层设计,规定的科学、全面、必要。 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我们基层环境监察人员非常期待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提出更好的全面改革实施方案。为避免地方政府搞变通、敷衍改革,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人法函[1995]158号《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系统环境监理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批复》、国发〔2005〕39号(二十六)规定: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地方政府均未执行。 这次改革解决好环保监察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做到人事相符是当务之急、是基层广大环保监察人员几十年的期盼! 二、由顶层研究确定人员划转的数量、条件、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划转工作。 原地方各级政府解决多余人员转岗、安置等问题。 三、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现行的委托执法改为授权执法,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人员实行参公管理,改革后,县级环保部门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11-0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最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国家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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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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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 | 2022-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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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污染物如何开展环境风险评估?中国环境报专访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风险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於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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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 | 2022-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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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水司有关负责人就《“十四五”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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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环境 | 202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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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 | 职业教育法修订!对环境保护类职业人员和环保企业有何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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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 | 2022-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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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22年6月培训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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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 | 2022-0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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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logy and environment protection engineering
文件编号:GB/T51462-2024 | 标准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术语标准 | 发布日期:2024-11-26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为保护人类及生态系统健康,使生态环境免遭污染和破坏,或对已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改善环境质量,修复受损生态所进行的相关工程建设及服务活动。 |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文件编号:GB50988-2014 | 标准名称: 有色金属工业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 发布日期:2014-04-15 |
标准分类:技术规范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有色金属工业建设项目设计中进行的各种种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噪声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场地修复、环境监测设施等工程的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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