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化法》第二条及第十条规定:地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但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及第十六条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但未明确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17号)第五条规定: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强制性标准的形式发布。 疑问:《生态环境法》并未规定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虽明确规定地方环境标准为强制性标准,但《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并不是《标准化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那么,地方环保标准是属于推荐性标准还是属于强制性标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8-25
尊敬的陈部长, 您好,我是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环境科学专业研三学生,我目前在撰写硕士毕业论文,想对过去2001年来全国水环境状况做一个基本了解,从环保部网站上下载了2001-2015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分析数据时发现错误,2008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1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和2007年公布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之第10页上的表格《重点湖(库)水质类别》完全一样。本人对比了公报上的文字说明,显示08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关于此表的表文不一致,存在错误。 个人认为,如果错误属实,作为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国家环境状况公报不应该存在类似错误,会让公众认为环保部工作不够细致,有损政府部门公信力。如果查实,从公民角度,个人希望环保部应予整改。 此致, 敬礼!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04-06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这次改革的顶层设计,规定的科学、全面、必要。 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我们基层环境监察人员非常期待环境保护部等部门提出更好的全面改革实施方案。为避免地方政府搞变通、敷衍改革,本人提出如下建议: 一、人法函[1995]158号《关于同意国家环境保护系统环境监理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批复》、国发〔2005〕39号(二十六)规定:研究解决环境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序列问题,地方政府均未执行。 这次改革解决好环保监察机构编制和人员身份问题,做到人事相符是当务之急、是基层广大环保监察人员几十年的期盼! 二、由顶层研究确定人员划转的数量、条件、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划转工作。 原地方各级政府解决多余人员转岗、安置等问题。 三、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将现行的委托执法改为授权执法,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人员实行参公管理,改革后,县级环保部门继续按国家规定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7-11-0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趋严,环保部也出台了多项政策,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十九大报告提出“打赢蓝天保卫战决战”,特别是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及绿色发展理念深得人心,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呼吸新鲜空气的希望。然而一切美好的愿望都要靠最基层,特别是被认为是污染主体的企业努力。为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的要求,企业必须强化环保力度,然而目前企业的环保管理机构(大多数与其他业务合并)精简,人员力量薄弱,这与不断强化与增加的环保管理不相适应。除日常环保管理外,最近增加的各种业务居多繁琐,仅需要录入的数据平台就有多个,如国家排污许可系统、环保部污染监控中心、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地方环保部门要求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等。本人所在的企业为央企,应该说是比较重视的,然而人员配置依然紧张,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为此建议环保部组织专家,开展关于企业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的研究,规范企业机构的建立及人员的配置,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新常态,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安全生产管理在这方面做得比较规范。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8-02-28
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先后修订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国务院修订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部公告《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目录的公告》(公告2016第68号)未包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请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是否已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19-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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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项生态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将开展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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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态环境 | 202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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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文件编号:HJ565-2010 | 标准名称: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 发布日期:2010-02-22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为了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要求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
drafting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andards
文件编号:HJ565-2010 | 标准名称: 环境保护标准编制出版技术指南 | 发布日期:2010-02-22 |
标准分类:行业相关标准 | 适用区域:全国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的工作。 |
文件编号:DB62/T2309-2018 | 标准名称: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 发布日期:2018-05-09 |
标准分类:地方标准 | 适用区域:甘肃省 | 实施日期:无 |
中文释义:工业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以本标准基本规范为依据开展的管理活动,包括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和标准的制定、发布和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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