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问答

关于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业类别变更的申请
其它 综合业务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21日,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主要从事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公司属于:C-制造业;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塑料制品业;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也即公司行业类别属于:C2929。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8年的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在深圳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002324),总部位于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由于公司行业类别属于C2929,因此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地一直都在青浦工业园区,而不是化工园区。同样的,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也是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行业类别也为C2929,经营地在浙江省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而不是化工园区。 经重庆市铜梁区主管统计局、经信委系统中查询,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行业类别代码均为C2929。近期本公司多次收到铜梁区环保局关于对化工类企业的整改的相关要求通知,事实上本公司不属于化工类企业。 综上所述,本公司特申请贵局对本公司行业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变更为C2929。 特此申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19-04-17

关于注水站行业类别确定的问题
水生态环境 环境影响评价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 主要建设一个清水注水站和配套的管线工程,如果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行业,根据生态类报告表编制指南,需要做地下水和环境风险专题评价,但项目本身又对地下水和环境风险没有影响。那这个项目可以按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的行业类别来吗?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10-26

关于扩建项目是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桂环规范〔2023〕6号)的相关咨询
其它 生态环境执法

我公司现拟建一扩建项目,项目名称为“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链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为我公司“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产线异地升级改造及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循环经济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华宏水泥厂)的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中有一条氧化钙生产线,生产的氧化钙全部应用于本项目下游的配套生产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生产、PC构件生产、硅钙板/纤维水泥板生产线,以及配套蒸汽锅炉),氧化钙全部自用不外售。 华宏水泥厂拟进行主要污染物削减,对华宏水泥厂窑尾烟气处理进行技术优化,削减优化后剩余的NOx排放量大于本项目NOx排放总量,项目建成后未新增NOx排放量;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NOx排放量具体分析如下: 本项目氧化钙生产线NOx排放量为78.285t/a,锅炉烟气NOx排放量为32.647t/a,本项目NOx排放总量为110.932t/a。窑尾烟气优化处理后剩余的NOx排放量(157t/a)大于本项目NOx排放量(110.932t/a)。因此,项目建成后未新增NOx排放量。 现有以下问题特向贵厅请教: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氧化钙生产线属于两高项目,氧化钙生产线未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本项目是否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办法》(桂环规范〔2023〕6号)中“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列入广西“两高”项目管理目录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本项目是否需要按照该办法制定区域削减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03-29

请教项目涉及生态红线的问题
自然生态 环境影响评价

我司今年计划开展一新项目,现在正在准备环评。该项目为天然气管道项目,管道全长4800米,从中石油西气东输龙池分输站接出,最终敷设至兰精(南京)纤维有限公司围墙外1m。本项目管道共涉及两处生态红线,分别为省级生态红线“城市生态公益林”和南京市生态红线“滁河洪水调蓄区”。本项目经过“城市生态公益林二级管控区”的距离约710m,采用直埋敷设和定向钻穿越;本项目经过“滁河洪水调蓄区二级管控区”的距离约160m,采用定向钻穿越。本项目起始站龙池分输站位于“城市生态公益林”内,项目始末站位于滁河两侧,因此本项目无法避免这两处生态红线,城市生态公益林范围内无天然林。本项目为天然气管道项目,施工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期结束后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项目整体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且可修复。1、本项目是否符合生态公益林和洪水调蓄区的管控要求。2、是否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文中允许建设项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4-15

关于环评项目类别及选址的咨询
其它 环境影响评价

尊敬的区厅领导,您好! 我公司现有一技改项目,项目拟新增以下生产线: (1)年产4x6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生产线; (2)年产4x60万m3硅钙板/纤维水泥板生产线; (3)年产400万m2涂装板生产线,其中涂装原料消耗量1200t/a(包含UV漆、真石漆); (4)年产50万m3PC构件生产线; (5)年产30万吨氧化钙生产线(3条麦尔兹窑线),原料来源于企业自身矿山石灰石开采; (6)60MW 光伏发电项目。 其中氧化钙生产线最终产物全部作为中间原料应用于本次技改项目中的下游产业链,如“年产4x60万m3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生产线”、“年产4x60万m3硅钙板/纤维水泥板生产线”、“年产50万m3PC构件生产线”,氧化钙作全部为中间原料不外售。 该项目备案所属行业为建材。现有以下问题特向贵厅请教: 1. 请问该项目环评类别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中“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农药制造263;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合成材料制造265;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66;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267”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根据“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中“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是根据“三十八、其他制造业41”中“日用杂品制造411;其他未列明制造业419”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年产30万吨氧化钙生产线(3条麦尔兹窑线)最终产物全部作为中间原料应用于本次技改项目中的下游产业链,不外售。请问本项目的选址是否需要按照化工类项目的要求进行选址? 广西华宏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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