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1-18
本项目生产产品1.塑料瓶(工艺:注塑、吹塑);产品2.车用环保尿素(工艺:混合分装,无化学反应)。本项目塑料瓶生产涉及大气污染物VOC排放,无废水排放,请问本项目选址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吗?
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19】709号)规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农药、电镀、钢铁、水泥、石灰、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等高污染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园区,其他工业项目原则上也不在园区外布局。 供参考。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冀环环评函[2019]709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07-01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1-03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1-14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04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1-05-0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