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12-30
1、承租人(子公司)租赁部分厂房及设备(属于母公司)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种类、工艺流程、生产规模、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均在已批准的范围内,承租人是否需要重新获得环评批复? 2、若出租人将房屋整体转租,承租人从事完全一样的生产,承租人是否需要重新取得环评批复?
您好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保持不变的,承租人无须报批或者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要求仍按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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