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采样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01-10

环境 江苏省 水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地下水采样主要依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执行,6.3.5 样品采集a )地下水样品一般要采集清澈的水样。如水样浑浊时应进一步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净6.3.3 洗井浊度≤10NTU或浊度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10%以内、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10%以内、pH 连续三次测定变化在±0.1 以内;或洗井水量为井水体积的3~5倍时,可结束洗井。新打的井往往很难洗到水质清澈,是否需要在现场进行澄清或者取上清液

回复

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要求,采样前需先洗井。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对出水进行测定,浊度小于或等于10 NTU时或者当浊度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电导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10%以内、pH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在±0.1以内;或洗井抽出水量在井内水体积的3~5 倍时,可结束洗井。地下水样品一般要采集清澈的水样。因此如水样浑浊时应进一步洗井,保证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

关联文件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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