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20
项目拟采用石英砂、方解石、钾长石、白云石、纯碱等玻璃原料,再混合部分回收玻渣使用电加热炉窑熔融生产香水等玻璃包装瓶。项目包装瓶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305 玻璃制品制造”中的“3055 玻璃包装容器制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57 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305”之规定,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应编制报告表,即采用电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豁免环评。本项目为采用石英砂等原料和玻渣利用电加热炉窑生产玻璃包装瓶,是否属于上述豁免环评范畴?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 您所提及电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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