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环保局辐射科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12-12

环境 安徽省 核与辐射安全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咱们安徽省小区内10KV配电所与住宅安全距离标准是多少?

回复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原环境保护部44号令)规定,110kV变电站以上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居住小区内设的10kV配电所(变电站)不在名录范围。生态环境部门执行的标准为《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中无变电站与住宅安全距离要求。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电话:0551-62376800,62376698,62376699。

关联文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版)(原环境保护部44号令)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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