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06-30
尊敬的领导:我单位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首矿对西二采区地表排土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排土场占地面积约80公顷,进入排土场的废石为矿石开采夹层及围岩,环评涉及的主要工艺为汽车运输、倾倒、摊铺、压实,不涉及前段采矿和选矿工艺,前段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排土场环评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色金属矿采选09“类别编制报告书,还是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取填埋方式的“类别编制报告书。盼回复,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根据来信反映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四十七、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中“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确定环评等级。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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