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5-15
①省厅于2019年9月下发了苏环办【2019】327号文件,第5页“(九)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要求企业安装危废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未提到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②我公司年产生危废100吨左右,2012年11月常州市新北区常新环【2012】34号文件明确要求我司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我司已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③因苏环办【2019】327号文件未提及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我司将老摄像头升级后是否可以断开与环保部门的联网,接入企业自己的中控平台,进行自我管控?
您好,327号文件是在原有危险废物监管措施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对企业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如要求企业对出入口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监控布设,并与中控室联网),与此前文件或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的管理要求并不冲突。 具体到您咨询的有关情况,对关键位置监控布设、与中控室联网等方面要求请按327号文件落实;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等要求请按属地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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