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有以下疑问: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指南中的提到的“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是仅包括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还是指全部包括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2)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若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需要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若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外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需要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咨询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地下水原则上不开展专项评价,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的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工作”,“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指的是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2)评价范围内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时,需开展地下水专项评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办环评[202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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