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6-28
请问饮用水源2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可以建设永久性固定噪声污染项目如风电站项目吗?若可以,是否需要进行选址唯一性论证或其它论证。
一、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直接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但是在建设过程中在保护区内开展的道路建设、土方开挖活动等会破坏植被,影响水源涵养。运营期间设备维护保养等行为会产生次生污染,影响群众饮水安全,建议有关风电项目避让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含陆域范围)。 二、《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 216号)明确“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建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来信关注!
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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