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8-06-01
关于安徽省的噪声污染,和合肥市的噪声污染,就居民装修方面仅只有时间上的约束,午间夜间。可是如果按照这样的时间段,对于周六周日来说早上7点开始装修施工也很不合理。有的省市也实行节假日的夜间午间的时间规定,甚至节假日不允许在居民区做这些噪声巨大的装修作业。希望规章能更加完善。
您的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禁止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冲击钻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工具进行家庭装饰作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午间”是指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之间的期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共同保护好环境。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1-08-27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19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4-06-19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05-22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8-11-0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