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源噪声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12-03

环境 江苏省 噪声与振动环境 生态环境执法

问题

对噪声源噪声监测应按照什么检测方法进行监测?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噪声污染防治重点是管控对外界的影响,并不针对单一噪声源。现行噪声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 12525-1990、《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等,上述标准中均规定了测量方法。

评论 1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相关问答

  • 关于居民楼内电梯噪声监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12-30

  • 噪声最大值评价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4-07-22

  • 关于咨询GB12348噪声监测问题的回复

    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1-02-25

  • 噪声超标限制问题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19-08-19

  • 关于噪声监测问题的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

    2021-08-09

设为首页 |  版权© 尚云环境 |  京公网安备 11011402011579号 |  京ICP备17049511号-2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