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05-12
我公司有个机制炭项目,根据软件预测,项目大气等级为二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第5.3.3.2项规定“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能耗行业的多源项目或以使用高污染燃料为主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评价等级提高一级”。 经查阅《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内容,本项目不在管理名录内,故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的项目,属于污染源简单的项目。同时参考湖南同类型已审批项目,机制炭项目均未提级。根据上述理由,请问是否可以确定本项目评价等级不需提高,还是机制炭项目必须要提级。请领导提供一下技术支持,感谢感谢
您好,机制炭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5.3.2.1计算评价等级,还需根据项目建设地点判断是否属于高污染燃料多源项目提级评价。对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化工、平板玻璃、有色等高能耗行业的多源项目”指上述行业中的高能耗多源项目,是否属于高能耗项目应以主管部门(发改)意见为准,高污染燃料应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为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类别应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准。具体请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详询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来信关注。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9-06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4-25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05-22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06-26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12-04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