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3-01-09
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禁止生产、进口和销售不符合国四标准要求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柴油机。 请问自2022年12月1日起,(1)是否允许企业出租其在2022年12月1日前已拥有的国三标准的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2)是否允许企业销售其在2022年12月1日前已拥有的国三标准的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 若不允许,请问将适用具体哪条规定进行处罚?
您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修改单》并没有禁止企业出租、销售其在2022年12月1日前已拥有的国三排放标准的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谢谢您的关注!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