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4-01-23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县拟在甘肃子午岭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农民耕地上新建200座食用菌大棚及配套的分拣车间、切片车间、冷藏库及化粪池等设施,用地也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我想咨询一下,该类项目是否需要环评,如需环评能否审批,审批环评是否要将自然资源部门的自然保护区准入手续作为前置条件。恳请予以回复指导,谢谢!
网友您好: 您的网站留言收悉,具体回复内容如下: 该项目应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一、农业01、林业021.农产品基地项目(含药材基地)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编制报告表。由于该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需征询林草部门准入意见,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以下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该项目还需征询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准入的意见。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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