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0-04-02
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应急服务保障建议的函》(环评估函[2020]4号),“三类项目”中“口罩、防护服等生产项目”环评类别明确为登记表。我公司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工艺流程为:无纺布、鼻梁条、耳线→成型机成型→超声波点焊→包装→委外消毒→成品,审批部门认为属于医药制造业(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277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医药制造业中并无登记表类别(至少为报告表)。 请问,医用口罩环评类别是否属于登记表;如果属于登记表,备案系统中环评类别如何选择?
对照《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建设项目环评技术评估应急服务保障建议的函》(环评估函[2020]4号),仅涉及口罩、防护服的“应急三类”项目,可履行环评影响评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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