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 2024-01-24
在现有井场内,通过增加压缩设备对井口预处理后的页岩气进行CNG压缩回收,开展试采工作,CNG压缩设备使用周期为1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是属于“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8陆地天然气开采0721中 其他”类,还是属于“四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 451(不含供应工程)”?请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依据应急管理部办人厅(应急厅函【2023】96号)中第三条,在陆上油气田场站内,通过压缩、撬装LNG等方式对油气田零散气进行回收的活动,属于油气集输的环节,纳入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范畴,对应《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是属于“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但该文件是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是否可以作为环评的判别依据?
根据《石油天然气勘探规范》(GB/T39537—2020),“7.3.7按照探明储量规范开展试油试采,确定油气井产能”属于石油天然气勘探中油气藏评价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页岩气试采属于“四十六、专业技术服务业 99陆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含油气资源勘探)”范畴,对试采期井口页岩气进行压缩回收的CNG压缩装置为页岩气资源勘探配套地面工程。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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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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