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是否需要做生态专题报告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2019-11-15

环境 青海省 环境影响评价

问题

根据最新生态环境部要求,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 已经废止,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是否还需要单独做生态专题报告报省厅审查后才能报环评文件,还是只是作为环评一部分可以直接报环评,谢谢!

回复

您好! 根据你于11月15日在我厅门户网站公众留言内容,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22号公告要求,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77号)、原环境保护部《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已废止。因此,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编制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报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查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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