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1-01-27
你好,我司是从事玻璃生产的企业,生产工艺为外购玻璃原片,经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后即为成品——钢化玻璃。现我司想咨询我司环评类别是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造304-其他玻璃制造”类别中,需做报告表的情况呢;抑或是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玻璃制造304-玻璃制品制造(电加热的除外;仅切割、打磨、成型的除外)”类别中,可以豁免的类别呢?
您好!该项目涉及钢化工艺,建议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第57项的“其他玻璃制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名录》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通过“部长信箱”(http://www.mee.gov.cn/hdjl/bzxxzs_1/)或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http://iconsult-eia.china-eia.com/)等方式径向生态环境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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