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06-12
项目建设1条废塑料板回收生产线,利用已脱胶的ABS废塑料板为原料,建成后年产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生产工艺如下:破碎→清洗→烘干→熔化→切粒。本项目原料为一般固废,生产过程中不添加任何助剂,属于物理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 本项目是否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塑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编制报告表?
咨询人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答复如下:项目湿法破碎环节含水洗工艺,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未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类别管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本次仅根据描述内容进行答复,仅供参考。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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