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处理效率取值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问政平台 2024-04-07

环境 广东省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监测

问题

您好,根据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 538号)表 3.3-3 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喷淋吸收对水溶性有机物(甲醛、甲醇、乙醇等水溶性物质)的处理效率为30%,非水溶性VOCs废气的处理效率为10%,请问水溶性有机物是只考虑甲醛、甲醇、乙醇这三种物质吗?本项目使用的三氯乙酸溶液、四氮唑溶液、乙酸酐、N-甲基咪唑、四氢呋喃、乙腈、氨水这些水溶性物质,使用水喷淋吸收是否能参考水溶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取30%呢 盼能尽快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表 3.3-3 废气治理效率参考值,喷淋吸收对水溶性有机物(甲醛、甲醇、乙醇等水溶性物质)的处理效率为30%,有“等”字,凡水溶性有机物,水喷淋吸收VOCs废气处理效率均取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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